业务流程介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业务操作步骤和方式
一、接收地块出让资料
土地交易市场从招拍挂办公室接收出让地块的相关出让资料,确认准确无误后,将其中的指标数据和主要内容,通过土地交易系统报市房地资源局审核。
二、编制出让文件、出让公告
市房地资源局将审核后的指标数据、主要内容发土地交易市场,土地交易市场据此编制出让文件、制定出让公告。
三、发布出让公告,发放出让文件
在土地交易市场、各区(县)交易中心、报刊及相关网站上发布出让公告;在土地交易市场和各区(县)交易中心发放出让文件和竞买申请表,并须及时公布拍卖和挂牌出让地块领取竞买申请表的人数。购买出让文件和领取竞买申请表不需提供任何资料。
四、组织现场勘察
意向投标(竞买)人可自行前往地块进行现场勘察。若需带领前往勘察现场的,土地交易市场组织意向投标(竞买)人现场勘察出让地块,意向投标(竞买)人可凭地块咨询单参与。意向投标(竞买)人可在现场勘察时提交地块咨询单,也可将提问在截止日期前自行或以咨询单所示方式提交。
五、组织答疑会
土地交易市场组织邀请招拍挂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参加答疑会。会前应将收到的提问汇总转交招拍挂办公室,供其准备。答疑会中各应询单位进行一一答疑,形成答疑纪要并签名。若应询单位在答疑会后确需对解答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可将书面修改补充材料在公布答疑纪要前,由招拍挂办公室转交土地交易市场。土地交易市场按规定将答疑纪要发布。
六、受理投标(竞买)申请
土地交易市场及各区(县)交易中心接受投标(竞买)人申请,收取投标(竞买)人提交的投标(竞买)申请文件,提取相关投标(竞买)人资格信息,从而自动生成申请文件标准化列表,并向其出具收件收据、发放交易卡。
七、投标(竞买)资料糊名(密封)
土地交易市场及各区(县)交易中心将需要提交公证处进行核对的申请文件复印件上的投标(竞买)人名称信息糊名或密封。
八、提取保证金到账情况
土地交易市场根据进度安排,向保证金开户银行提取保证金到账情况,将由保证金开户银行密封的保证金到账情况资料(光盘)转交公证处。公证处解封后输入资料中提供的保证金到账情况列表,连同申请文件标准化列表一并提交系统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公证处下载打印其输入的保证金到账情况列表,并签名确认。
九、投标(竞买)资格审查
公证处在内网输入并提交保证金到账情况列表后,系统根据投标(竞买)资格条件入围标准,自动匹配和判读申请文件标准化列表与保证金到账情况列表中的相关信息和数据,确认投标(竞买)申请人是否入围,形成资格审查结果,并生成投标(竞买)资格证书及未入围通知书。投标(竞买)申请人凭交易卡及密码按出让文件规定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并领取相关证书。
十、实施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操作
招拍挂交易操作严格按国土资源部的规范实施,并作以下要求:
交易前,由公证处抽选主持人,会前30分钟,主持人进入全面屏蔽的候场室候场。
实施交易操作时,投标(竞买)竞人全部按竞买资格证书号参加。
出让方式为招标的,一般在一天内完成交易活动。
交易前,土地交易市场从保密室取出装有所需评标专家的类型、数量的专用信封后,交公证处在按市局统一标准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中抽选评标专家,联系确认出席后,由公证处发放评标邀请函,并代章。
投标时,投标文件封袋和技术标文件均不得具名、盖章。
开标时,由系统自动对商务标自动进行预评分。同时抽选评标编号,并将相关内容填写至系统内。填写完成后,系统解密标底。招标主持人将报价不低于标底的投标文件光盘送评标室。
评标会前,评标专家提前进入全面屏蔽的评标室,待投标文件光盘送达后先对技术标评标,后对商务标评标。评标专家可以通过主持人转达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必要说明的问题,提问和说明均须在现场大屏幕公布。
定标时,应公布评标标准、专家意见和得分;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最高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则转入现场竞价。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的招标,只需进行上述投标会、开标和定标会。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的报价相同时,可在限定时间内再次报价或转入现场竞价。
出让方式为拍卖的,按国土资源部的规范实施。
出让方式为挂牌的,挂牌方法包括两种:一是竞买人凭交易卡及密码在专用挂牌机填报,确认提交后自动挂牌公布,现场打印挂牌报价确认回执;二是竞买人手填纸质报价单,经主持人和公证处确认后挂牌公布。挂牌报价应即时公布。
挂牌截止时,若有其他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竞价方式可以是一次报价,也可以是多次报价,根据不同的用途设定。
招拍挂活动结束后,主持人宣布某号中标(或竞得)及其中标(或竞得)价格后系统自动解密,显示中标人(或竞得人)名称,公证处核验后致公证词。主持人宣布交易结果;流标的则由主持人宣布本次出让活动终止。
成交的,根据交易结果,现场打印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及未中标通知书(或未竞得通知书),与中标人(或竞得人)签订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对未中标人(或未竞得人)发放未中标通知书(或未竞得通知书)。
十一、发布出让结果
交易结束后,交易结果及中标人(竞得人)详细资料应按规定予以公布。土地交易市场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将成交信息发送至市房地资源局。市房地资源局据此制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合同相关信息发送至土地交易市场。
十二、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开户银行根据交易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