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地面沉降防治工作情况
2018-1-12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截止2017年底,本市地面沉降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地面沉降防治取得预期成效。
1、继续制定完善地面沉降防治计划和技术标准
按照《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条例》要求,我局会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共同制订了《2017年度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工作计划》,并协同开展和全面落实防治措施。
适时开展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DG/TJ08-2051-2008,J11371-2009)的修订工作,已完成初稿的编制,待征求意见后按程序完成该规程的修订工作;完成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行业标准《地面沉降防治工程设计技术要求》的编制、技术审查及审批,待发布后实施。
2、持续完善地面沉降地下水监测设施,开展地面沉降地下水动态监测
按计划继续组织实施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完善和日常维修工作,完成4个地面沉降监测站标房修缮、3个GPS监测点迁建以及2个地面沉降监测站自动化监测设施更新改造工作。
按照国家“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上海市部分)”建设要求,本市已完成全部159口井的改建工作,新建监测井85口,已完成新建井计划量的94%,预计11月底完成全部新建监测井工作。
开展覆盖外环线以内及重点规划建设区面积约1100平方公里的地面沉降精密水准测量,以及覆盖全市的GPS、InSAR监测;完成重大基础设施沉降监测网与区域地面沉降基准网的联测;全市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有序开展,持续对545口水位监测井、180口水质监测井进行日常监测。
3、严格实施地面沉降分区管控和综合管理
按照地面沉降防治分区管控目标,本市对不同防治区域,分别提出地面沉降控制目标,对地下水采灌实施分区、分层的精细化指标管理,严格执行年度地下水采灌方案;同时按照《上海市深基坑降水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深基坑降排水工程从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到深基坑工程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环节加以规范和衔接,全方位强化行政监管力度。
4、深入开展地面沉降防治专项研究
针对本市地面沉降防治工作实际,积极推进InSAR技术监测应用研究、新成陆地区地面沉降调查等研究工作;继续开展宝山顾村、浦东曹路两个大型地下水回灌试验场跟踪监测工作,进一步深化地下水人工回灌对地下水质量影响研究。
5、稳步推进地面沉降防治协调联动
本市规划国土资源、水务、建设及交通管理部门建立了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例会,共同制定年度计划并及时沟通和协调地面沉降防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协同开展防治工作;长三角区域联动正常开展,共同完成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地面沉降和地下水环境信息通报(2016)》,实现了地区间地面沉降防治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