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预防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情况
2018-1-3
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和国土资源部相关工作部署,上海规划土地系统着力于加强闲置土地预防和处置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土地全生命周期共同监管机制,落实各级政府节约集约用地的共同责任。
1、扎实开展闲置土地预防和处置工作: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要求,布置相关区局重点加强商品住房用地批后监管,对未到约定开工时间的住宅用地,加强动态巡查和督促提醒;对逾期未开工的住宅用地开展重点督查,要求开发企业严格履行出让合同约定,限期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市场供应,逾期仍不开工的追究违约责任;对形成闲置的住宅用地,按照挂牌督办要求,及时严格处置。坚持闲置土地情况月度通报、闲置土地处置和新增用地供应挂钩机制等做法,切实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2、完善土地全生命周期实施监管的工作机制,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共同责任。发挥土地出让合同的契约平台作用,通过合同约定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建设土地全生命周期共同监管和信息共享系统,与各政府部门共享出让合同约定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素,落实共同监管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落实各区政府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主体责任,规范土地利用、严格闲置土地处置,层层压实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鼓励指导各区创建国土资源模范县市,增强各级政府节约集约用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