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
沪预申请告字(2013)第5号
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进度,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预申请公告地块的基本情况
预申请公告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四至 |
土地用途 |
拟出让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限高 (米) |
2013YS005BS01 |
顾村镇秦家塘地块 |
东至秦家宅、南至黄狼泾、西至富联路、北至顾北路 |
商办综合用地 |
17783.2 |
2.0 |
40米,并符合大场机场控高要求 |
2013YS005BS02 |
罗店老镇商业地块 |
东至罗太路、南至规划白荡河、西至沪太路、北至规划罗新路 |
商业用地 |
46647.3 |
C1-6:1.6;B1-4:1.4 |
C1-6:25米;B1-4:12米 |
2013YS005BS03 |
宝山区罗泾镇区09-02、09-06地块 |
东至小川沙河、南至陈功路、西至宝平苑、北至潘新路 |
09-02:居住;09-06:商业金融 |
78874.9 |
09-02:1.6;09-06:1.4 |
09-02:不大于60米;09-06:不大于12米;住宅建筑高度应大于10米。 |
2013YS005BS04 |
宝山区罗泾港配套产业园区1-03地块 |
东至北蕰川路、南至大宅生产队、西至泾勋路、北至飞跃路 |
商办综合用地 |
23809.8 |
3.0 |
80米 |
其他拟定 出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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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申请公告地块的相关活动安排
本预申请公告发布后,对本地块有开发意向的开发企业可填报预申请表(详见附表)与出让人接洽,就地块开发设想等内容与出让人进行沟通。出让人将综合研究考虑意向人的反馈意见,对建设用地出让条件进行细化、完善后,适时发布出让公告正式出让。
三、其他事项
1、出让人接受地块预申请的期限预定为六个月,预申请人可在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11月19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与出让人联系。预申请期限届满,将发布预申请终止通知。出让人也可根据实际招商情况,提前终止具体地块的预申请活动,并发布该地块预申请终止通知。以上通知在http://www.2009rc.com/和http://www.shtdsc.com/网站发布。
2、地块相关出让条件、建设要求等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均以地块正式出让时的出让文件内容为准。
四、联系方式
出 让 人: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联 系 人:刘东晖;
联系电话:13901666895;56697417*8003;
联系地址:宝山区盘古路601号707室
业务办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www.121winsb.com
2013年5月20日
附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表
*地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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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申请公告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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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申请人名称 (联合预申请须填写 全体预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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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申请人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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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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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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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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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固定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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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申请人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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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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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申请人 企业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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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块项目 开发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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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块项目 开发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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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申请报价 |
人民币(大写) 万元(RMB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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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申请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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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
备注:1、预申请人与出让人联系洽谈时,须向出让人填报本表。
2、“本地块项目开发设想”是指预申请人对本地块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初步设想。
3、“本地块项目开发需求”是指预申请人对本地块相关建设要求和开发条件的建议或意见。
4、本表内容仅供参考,预申请人可另行加页提供相关材料。
5、带“*”栏目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