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的精神,全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共3天。
放假期间,全市各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受理窗口(含不动产登记“全·网·通”服务改革综合受理窗口)关闭,各类登记业务(包括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暂停办理。登记审核时限顺延。
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