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201613034495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灭失(遗失)声明
本人(单位) 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慎将坐落在沪宜公路155弄25号1层,证号为嘉201613034495的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遗失。故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声明刊登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嘉定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出异议。
上海市嘉定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金沙路68号7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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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