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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青浦区金泽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沪府〔2018〕32号

青浦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沪规土资总〔2018〕196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们编制的《青浦区金泽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镇总规》),具体批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底线约束要求。要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人口规模、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底线,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严格控制城镇常住人口规模,推进产城融合和农村人口集中居住,优化人口布局。到2035年,规划常住人口不超过4.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约2.0万人。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9.22平方公里。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85公顷。到2035年,在确保满足耕地保有量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基本农田分类管理,A类基本农田衔接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管理要求实施最严格保护,B类基本农田按照全市生态建设要求,在保护好耕作层基础上可实施农林复合政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至2035年,规划城镇公园绿地不低于76.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6.9平方米,主干河流水质提升至Ⅱ类标准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稳定控制在二级标准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二、构建城乡统筹的空间格局。要突出金泽镇自然生态资源与历史文化特色,将金泽镇建设成为上海西部生态旅游型的生态科创特色城镇。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由“镇区-社区-村庄”组成的镇村体系和“一镇一湖一链”的空间发展格局。加强镇区统筹服务功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村庄规划落地,鼓励农村居民点向镇区、社区集中,实现设施共享集聚。

  三、优化提升空间品质和生活质量。要以“绿色、生态、宜居”为主要目标,建设具有较高品质公共服务的独立型小城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完善由区域级公园、区级(城市级)公园、镇级(地区级)公园、社区级公园、口袋公园组成的城镇公园体系。形成多层级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实现镇域15分钟生活圈均好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达标。到2035年,规划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低于48公顷。推进老旧住区改造,加强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建设租赁性住房,提升城镇居住水平。坚持公交优先,加强镇域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与慢行交通体系建设,优化综合交通系统,完善“两横一纵”的区域干路格局和“七横七纵”的城镇干路网络。

  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要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历史风貌格局和自然人文环境,强化城市设计,提升城镇风貌,保护乡野特色,保持文化传承。金泽镇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面积为193公顷,其中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范围面积51.8公顷。保护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保护范围周边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和色彩必须严格控制。

  五、处理好近远期的发展关系。要强化近期建设规划,优先确保环境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公共绿地、公共空间、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减量化等工作和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同步协调。

  《镇总规》是金泽镇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及历史文化保护的主要依据,金泽镇各项规划建设都必须服从《镇总规》安排。青浦区政府要及时公布依法批准的《镇总规》,依据《镇总规》开展下层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3日

(详细见附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青浦区金泽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沪府〔2018〕32号
  青浦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沪规土资总〔2018〕196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们编制的《青浦区金泽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镇总规》),具体批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底线约束要求。要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人口规模、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底线,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严格控制城镇常住人口规模,推进产城融合和农村人口集中居住,优化人口布局。到2035年,规划常住人口不超过4.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约2.0万人。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9.22平方公里。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85公顷。到2035年,在确保满足耕地保有量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基本农田分类管理,A类基本农田衔接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管理要求实施最严格保护,B类基本农田按照全市生态建设要求,在保护好耕作层基础上可实施农林复合政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至2035年,规划城镇公园绿地不低于76.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6.9平方米,主干河流水质提升至Ⅱ类标准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稳定控制在二级标准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二、构建城乡统筹的空间格局。要突出金泽镇自然生态资源与历史文化特色,将金泽镇建设成为上海西部生态旅游型的生态科创特色城镇。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由“镇区-社区-村庄”组成的镇村体系和“一镇一湖一链”的空间发展格局。加强镇区统筹服务功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村庄规划落地,鼓励农村居民点向镇区、社区集中,实现设施共享集聚。
  三、优化提升空间品质和生活质量。要以“绿色、生态、宜居”为主要目标,建设具有较高品质公共服务的独立型小城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完善由区域级公园、区级(城市级)公园、镇级(地区级)公园、社区级公园、口袋公园组成的城镇公园体系。形成多层级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实现镇域15分钟生活圈均好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达标。到2035年,规划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低于48公顷。推进老旧住区改造,加强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建设租赁性住房,提升城镇居住水平。坚持公交优先,加强镇域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与慢行交通体系建设,优化综合交通系统,完善“两横一纵”的区域干路格局和“七横七纵”的城镇干路网络。
  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要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历史风貌格局和自然人文环境,强化城市设计,提升城镇风貌,保护乡野特色,保持文化传承。金泽镇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面积为193公顷,其中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范围面积51.8公顷。保护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保护范围周边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和色彩必须严格控制。
  五、处理好近远期的发展关系。要强化近期建设规划,优先确保环境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公共绿地、公共空间、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减量化等工作和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同步协调。
  《镇总规》是金泽镇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及历史文化保护的主要依据,金泽镇各项规划建设都必须服从《镇总规》安排。青浦区政府要及时公布依法批准的《镇总规》,依据《镇总规》开展下层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3日
  (详细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