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
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部组织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