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选登】咨询外省单位测绘项目备案情况说明(编号:网[2018]000088241)
信件编号:网[2018]000088241 时间:2018-6-11
事由:网站下载的外省市测绘单位来沪工作登记表需本单位所属省级测绘主管部门盖章,我单位所属省测绘主管部门与省国土资源厅合并,对外公章只能盖国土厅公章!如需盖章必须要有,上海市测绘项目备案公告,或公函为证,才可给我单位所属省级国土厅提交申请盖章!希望得到指导。
回复:您咨询的事项业务部门与您电话沟通联系。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外省市测绘单位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持有效的《测绘资格证书》,向市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可以结合具体情况进一步咨询我局测绘管理处。感谢您对测绘工作的理解和关注。